回去把那些信件全烧掉,这念头毫无征兆的冒出在我的脑海里,当时我只是一个人在街边吃摊,没有受到任何的刺激,忽的就是这么一闪念。那些信件曾经是我千金不换的宝贝,曾经是我的是一生的行李,从濮阳到沈阳,从沈阳到深圳,从深圳到西安,从西安到郑州。那是我背包唯一不变的内容。
没有细究这想法产生的缘由,吃完饭回家后就烧掉了。我不吸烟,家里没有火,就用燃气灶引火,烧掉了。不吸烟的男人往往有个脆弱的过往,因为他没有打火机去烧掉过去,或许对男人来说,不食人间烟火应该理解为不吸烟吧。
那些信件的纸页已经脆弱不堪,有些甚至有老鼠噬咬过的痕迹。但是上面的文字却依然清晰可读,凌乱的笔迹记录着当时凌乱的心情:那年我17岁,疯长的不仅仅是个头,发育的不仅仅是身体,感情也变得如变声期的喉结敏感而又脆弱,认识她多年,却不知道是哪一刻的好感滋生,发芽后喜欢疯长在那个不羁的年龄。像是前世注定,我干了所有小男生都会干的事情,嘿嘿,也得到了所有小男生的一样的结局。稍有不同的只是故事并不是她和我的故事,只是我一个人的纵溺。沉浸在哪里,我用笔尖画地为牢,写啊写啊不肯走出,一年的时间困在那里。渐渐地,那份喜欢积成了一胸怯气,让我不敢将那些信件送出。这信件,成了我曾经的宝贝,成了我今日的纸灰。
故事没那么简单,故事也就那么简单。
没想到要用一个人的十分之一或者更多的长度去忘记。这十几年,走走停停,路过错过,了然春梦无痕。我才做到忘记,却已经麻木不仁。如果有可能让我重新选择,我将选择不忘记,我会将浪费的美好的时间再重头浪费一遍。细细的咀嚼那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和乐。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享受那——哪怕是痛的——真实的感觉了。不仅如此,我已经觉得我已经不配用这么纤细的文字记录这份感觉了:一个一无所长的凡人,一个粗糙的大老爷们,带荤的段子更像是这个年龄所配用的装饰,而不是一段纠结的文字。但如当年写那些信件的时候一样不可控制。那想法,那文字,不是在写,而是从大脑直接流到纸上。不同的只是这次经由指尖从大脑流向了屏幕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选择在这个时间,我原以为会是在某个重要的日子,比如某年街边偶遇,某月某人结婚,或者某日某人逝去。都没有!呵呵。今天唯一的特别只是下午雷声阵阵,明天就要上班。这些就像曾经的开始一样,只是生活的偶然的一个随机数。是谁、是哪天,并不是重要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写在QQ空间里面。或许等朋友来看看,像是一个病久的人炫耀他的出院证明。或许只是因为这些文字已然没有受众,放在这里做一些孤芳自赏的挣扎罢了。
所谓人生,大抵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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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写在qq空间的,今天读了一遍,转了过来
消弭